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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六)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8-06

【编者按】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共分12个专题,收入274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4月1日期间的讲话、演讲、批示、指示等7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独家网上连载本书全部内容,近期将陆续推出,敬请期待。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这些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4日),《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我们要根据宪法确立的体制和原则,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我们要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4日),《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4日),《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月22日)

 中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后续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方面就此积极建言献策,不少意见值得重视。要梳理采纳合理意见,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下一步,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在人民日报《专家学者对遏制公款吃喝的分析和建议》等材料上的批示

(2013年2月22日)

 我们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1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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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公正司法,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13年2月23日)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巩固以往的改革成果,又着力破解重大难题。这方面,我们也要讲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就先推进,能改的先改起来。上层建筑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但这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通过一次改革就统统解决,有的改革还需要探索、还需要时间,可以进一步积累共识和经验,条件成熟时再作推进。 

——《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8日)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更好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8日)

 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尽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13年4月19日)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13年11月9日),《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13年11月9日),《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政法工作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如果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就要努力做好统一正确实施工作。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表明了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法机关要加强领导、协力推动、务求实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实践证明,我国司法制度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增强政治定力。

同时,我国司法制度也需要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比如,司法机关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容易受到干扰;司法行政化问题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司法人员管理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管理,不利于提高专业素质、保障办案质量;司法不公开、不透明,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司法应有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的功能发挥,而且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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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我说过,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更好发展,而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声和喝彩,更不能拿西方的理论、观点来套在自己身上,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求出发。我的这个话,对司法体制改革尤为适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凡是符合这个方向、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就要坚决改;凡是不符合这个方向、不应该改的,就决不能改。简单临摹、机械移植,只会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要求司法人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7日)

 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一个重要导向就在于建好笼子、强化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从实际情况看,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二是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难以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还得靠制度。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次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纪委派驻监督要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要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强化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深化各领域改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衔接,不注意时序和步骤,也容易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寻租、搞腐败的机会。这些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是见识过的,一些人就是利用新旧制度转换的落差和时差来牟取私利、中饱私囊的。价格双轨制,肥了多少人?国有企业改制,又肥了多少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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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小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