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从7个方面报告了2018年工作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七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周强说,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攻坚之年。一是完成巡回法庭总体布局,进一步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二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三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五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案件质量;六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七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八是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九是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十是推进执行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习近平指出,这次会议以“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为主题,围绕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等问题展开研讨,对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向更深层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指出,这次会议以“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为主题,围绕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等问题展开研讨,对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向更深层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周强说,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一是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解决立案难问题。二是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三是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初见成效。四是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五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六是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七是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八是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九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促进司法民主。十是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从八个方面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一是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努力解决民告官难、立案难、执行难、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五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六是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七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八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从八个方面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一是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努力解决民告官难、立案难、执行难、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五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六是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七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八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在12个中级、基层法院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深化公安改革的框架意见等,一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相继推出。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